白城师范学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廉政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招生录取、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标等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主体
参与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全体人员。
二、承诺内容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做到工作认真、作风严谨、程序规范、廉洁自律。
3.执行回避制度,保证与对方(个人或单位)没有利害关系、不是近亲属。
4.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5.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
6.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
7.不收受与其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8.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9.违反承诺,愿意接受处理。
三、承诺时间
开展重要工作和进行重大事项之前现场承诺。
四、承诺方法
由个人填写《重要工作廉政承诺书》,交校纪委(监察处)备案。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白城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重要工作廉政承诺书
校纪委:
为做好 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我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做到工作认真、作风严谨、程序规范、廉洁自律。
三、执行回避制度,保证与对方(个人或单位)没有利害关系、不是近亲属。
四、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