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延边州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现将2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汪清县环保局宣教科科长张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宣教科科长职务;汪清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咸锋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清县环保局副局长张国海、汪清县环保局局长武忠全被问责,受到批评教育。
2、延吉市疾控中心行政科司机隋东杰公车私用,受到警告和通报批评;延吉市疾控中心行政科科长马丽钢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延吉市疾控中心主任金钟久被问责,受到批评教育。
对上述公车私用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完善多年来形成的有效做法,持续加压发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要从严查处,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清明节将至,将继续重点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持续形成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延边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