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月26日上午,学校在办公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报告会。学校特别邀请了长春理工大学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审计处处长赵明教授来校作“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干部和事业健康发展”的专题报告。学校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政工教师、科研项目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纪委副书记李健权主持。
报告会前,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树卿代表学校党委热情接待了赵明教授。张树卿指出,学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确领会中央精神,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这是党员领导必须认真做到的,希望全校党员干部通过赵明教授的专题讲解,提高认识,做好工作。
报告中,赵明教授从“八项规定的背景、内容、目的和意义;中纪委、省纪委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检查,特别是对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背景、目的和任务;高校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分析;在落实八项规定中应注意的事项”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高校实际,通过讲述现实案件,警醒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赵明教授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及时准确把握中央及省委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清“责、权、利”的实质,切实做好为师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今年,教育部于7月14日发布了六条禁令,10月9日划出对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这说明做事一定要按规定办,明确红线在哪里,绝不可超越。要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事业负责,做到守土有责。
此次报告会使我校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深刻领会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与会的各位党员领导干部今后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对照标准执行,针对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从严要求,不变通,不例外,不走样,常抓不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
报告会后,赵明教授对我校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纪委办 计财处)
撰稿:吕作民/摄影:张健军